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每個人的家庭或多或少都有點問題,我家則有個問題非常大(?)的老爹,欠了一屁股債之後倒了下去~


細部的劇情,或許不是那麼重要的事情吧? 大概
講些比較有用的實際事情吧~
聽廣播聽了相當多年,現在Kiss Radio有個相當不錯的節目:法律知多少,這是我開車時最喜歡聽到的節目,裡面有相當多有用且常見的法律解釋,而且沒聽到也能線上下載重聽,是個相當好的單元,關於財產繼承方面的一些主題,整理如下:


卡被盜刷責任歸屬-首播日期:20061107
http://www.kiss.com.tw/new_hp/banner_pages/951101_lawyer/sound.php?Tsn=13
遺產分配問題-首播日期:20061207
http://www.kiss.com.tw/new_hp/banner_pages/951101_lawyer/sound.php?Tsn=23
債務問題-首播日期:20070116
http://www.kiss.com.tw/new_hp/banner_pages/951101_lawyer/sound.php?Tsn=36
父債子償如何拋棄繼承-首播日期:20070426
http://www.kiss.com.tw/new_hp/banner_pages/951101_lawyer/sound.php?Tsn=65
拋棄繼承與人壽保險問題-首播日期:20070529
http://www.kiss.com.tw/new_hp/banner_pages/951101_lawyer/sound.php?Tsn=74
父債是否會由子償問題-首播日期:20070705
http://www.kiss.com.tw/new_hp/banner_pages/951101_lawyer/sound.php?Tsn=88
離婚辦理問題-首播日期:20071101
http://www.kiss.com.tw/new_hp/banner_pages/951101_lawyer/sound.php?Tsn=139
卡奴是否會影響配偶-首播日期:20071122
http://www.kiss.com.tw/new_hp/banner_pages/951101_lawyer/sound.php?Tsn=145
遺產繼承問題-首播日期:20080410
http://www.kiss.com.tw/new_hp/banner_pages/951101_lawyer/sound.php?Tsn=183
繼承相關問題-首播日期:20080424
http://www.kiss.com.tw/new_hp/banner_pages/951101_lawyer/sound.php?Tsn=187
遺產繼承相關問題-首播日期:200800603
http://www.kiss.com.tw/new_hp/banner_pages/951101_lawyer/sound.php?Tsn=203


總之呢~一個『人』分兩階段:活著、死掉
活著的時候,每個人都是獨立的個體,在法律上規定每個個體的財產債務均獨立,不會因為你是某人的血親或配偶,而擁有他人的財產債務,換言之,你今天有債務,銀行不可要求你以外的人償還,包含子女、配偶,這樣的法律下,會產生的漏洞之一就是『脫產』,只要你用各種手段將名下財產過給別人,不論你債務多少都沒差,銀行拿不到一毛錢!


不過人死了之後就出現一個稱為『繼承』的規定,這『繼承』的對象相當多,有五個順位,第一順位為配偶與子女,第二順位為父母……
中國人在傳統上認為只有男生才有繼承資格,但是法律上卻不是這麼規定,不論男女繼承權利均相同,但是權利相同卻不代表分配均等,法律並無規定每個人的財產該如何分配給繼承人,因此才有不少人因為財產分配不均打官司。
財產外就是債務,沒有人願意一出生還不懂事就背著上代的債務,可是台灣法律規定如果你不去法院申請,就判定直接繼承,因此相當多人就在親人死去之後莫名的背著一堆無情債務,不過台灣為了降低這種問題,正準備修法,希望修改成不去法院申請,就判定直接放棄,以避免類似問題出現。


每個人都可以『選擇是否繼承』上代的財產債務,選項有三種:完全繼承、完全放棄、限定繼承,而前文中有提到繼承順位有五個,每個順位中的人數不只一人,只要較高順位中的人,有其中任何一人選擇完全繼承或者限定繼承,次等順位中的人就完全沒有權利去繼承任何東西,因此打官司的人都會是同一順位中的人。
完全繼承代表繼承全部的財產債務,若只想要財產不要債務,可以在人活著的時候想辦法脫產,等人死後再拋棄,就可以得到最高利益!
完全拋棄代表不論財產債務均放棄,只要你選擇了拋棄,以後的所有事情均與你無關;假設你父親有債務,你個人選擇完全拋棄,但是跟你同順位的兄弟姊妹與母親沒有申請,那就只有你一個人不用負擔債務,其他人會在申請放棄的期限超過之後自動繼承債務,假設你們同一順位的人都放棄了,就會交給第二順位的繼承人去繼承,也就是你父親的父母……以此類推。
限定繼承也是繼承的一種,但是會由法院處理那些財產與債務,法院會將所有的財產拿去償還債務,若財產多於債務,剩餘的財產就會交給繼承人,若債務多於財產,則繼承人不用償還多餘的債務,但同樣的也沒有任何剩餘的財產可取得;限定繼承是法院最希望繼承人辦理的,因為完全拋棄的手續相當麻煩,人數與順位相當多,只要遺漏任何人,那債務就會全部判定到那個人身上,這是法院不願意看到的,法院希望不論財產債務都能有人出來處理,希望透過限定繼承,讓低順位的人不要因為被遺漏而受害,而繼承人本身也不會有所虧損。


擔保人:簡稱保人,許多貸款在申請的時候都會要求一個保人,保人的身份就是在債權人無法償還時出面償還,但是僅止於償還債務,無法得到東西,舉例來說:A購買房屋,請B當保人,A無法償還又找不到人,則由B出面償還,但是房屋還是A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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